武汉随州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武汉随州商会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随州商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保障商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商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本会会费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经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获得2/3以上的会员通过后生效。商会会费标准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级财政部门。
二、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对商会的会费使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三、商会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
(二)监事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0000元;
(四)会员(含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四、商会会员单位的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单位在加入商会的月份缴纳当年度会费。会费应缴纳至本商会指定的账户,由本商会专门负责财务的人员收取,并及时告知提醒。
五、会员单位不按期缴纳会费,经通知后仍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并在理事会上进行通报。
六、商会会费收入将用于章程规定的各项开支,会费使用按《武汉随州商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以及各专项工作会议;
2、用于为商会会员服务的各种培训、咨询、讲座和交流等小型活动以及党支部活动的开支;
3、用于宣传商会及会员企业的报刊、杂志编印费、广告费、网络费及相关费用;
4、商会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5、商会工作人员的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汽车使用费及相关费用;
6、商会工作人员的薪酬和兼职人员的劳务费;
7、经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商务活动、业务的支出。
七、商会财务开支按《武汉随州商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大型会议、活动执行预、决算程序,事前编制预算和调整意见,事后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决算。严格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建立会费收支明细账目,每年按上级业务和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商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情况上报理事会审议。监事会对商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向理事会作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本办法自武汉随州商会换届大会通过后生效,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武汉随州商会二届理事会。
武汉随州商会
2021年11月28日